現就《富錦市養殖水域灘涂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的政策解讀如下:
一、《規劃》制定的背景和意義
從國家層面看,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中發【2015】12號);《國務院關于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的通知》(國發【2015】17號)的有關要求;按照農業部《養殖水域灘涂規劃》(農漁發[2016]39號)編制工作規范的統一要求,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和生態保護需要,在科學評價水域灘涂資源稟賦和環境承載力的基礎上,科學劃定各類養殖功能區,合理布局水產養殖生產,穩定基本養殖水域,保障漁民合法權益,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確保有效供給安全,環境生態安全和產品質量安全,實現提質增效、減量增收、綠色發展、富裕漁民的發展總目標。從黑龍江省層面看,加強農業生態環境已列入我省重點工作,2017年黑龍江省漁政局《關于認真做好全省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抓緊完成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工作。
二、《規劃》主要內容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根據水域灘涂承載力評價結果和水產養殖產業發展需要,形成本區域養殖水域灘涂開發利用和保護的總體思路,根據規劃編制工作規范和大綱的具體要求,合理布局水產養殖生產,制定本區域養殖水域灘涂使用管理的具體措施,科學編制規劃。
2、堅持生態優先、底線約束的原則。堅持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科學開展水域灘涂利用評價,保護水域灘涂生態環境,明確區域經濟發展方向,合理安排產業發展空間,將飲用水水源地、自然保護區、種質資源保護區等重要生態保護或公共安全“紅線”和“黃線”區域作為禁止或限制養殖區,設定發展底線。
3、堅持合理布局、轉調結合的原則。穩定淡水池塘養殖、發展生態養殖,支持設施養殖向工廠化循環水方向發展,大力發展稻田綜合種養和低洼鹽堿地養殖,實現養殖水域灘涂的整體規劃、合理儲備、有序利用、協調發展。
4、堅持總體協調、橫向銜接的原則。將規劃放在區域整體空間布局的框架下考慮,規劃編制與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協調,同時注意與城區、交通、港口、旅游、環保、土地、濕地、水務等其他相關專項規劃相銜接,避免交叉和矛盾,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二)工作目標
規劃的目標是依托地理、自然環境和漁業資源狀況,以漁業法、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為主要依據,明確境內養殖水域灘涂功能區域范圍、依據保護和改善養殖水域生產環境,保障養殖者正常生產所需的養殖水域,合理規劃養殖生產布局,合理調控養殖規模、密度,推廣健康生態養殖模式,大力發展“名、特、優”品種的養殖,促進水產養殖健康、穩定、和諧發展。圍繞漁業增產增效,漁民增收,以體制創新、科技創新為動力,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契機,致力于提高漁業綜合生產力和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三)重點任務
以國家漁業法和環境保護法為依據,以防治水產養殖污染,保障全市供水通道敏感區域水質環境安全為目標,推進水產養殖生產向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方向轉變,實現水產養殖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通過規劃的編制和實施,力爭完成以下重點任務:
1、明確養殖水域灘涂功能區域范圍,指導養殖生產布局,劃定禁養區、限養區和養殖區。
2、根據水域灘涂現狀,合理調整和規劃養殖生產布局,促進養殖業的可持續發展。
3、依據保護養殖漁民正常所需要的養殖水域,有效保障養殖者的合法權益。
4、控制養殖規模,推廣健康生態養殖模式,保護和改善養殖水域生態環境,保障水產品質量安全。
5、建立水域灘涂養殖證為核心的養殖業管理制度提高科學依據。
6、水產養殖業發展以提高水產品質量和效益促進水產業經濟總量快速增長為中心,圍繞這一中心,不斷優化產業結構,不斷推進產業化經營,加大“名、特、優、新”品種的引進力度,實現減量增收,加強和完善基礎設施和保障體系建設,提高水產養殖現代化水平。
關于養殖水域灘涂規劃編制的問題還需要引起廣泛的關注,通過社會各界人士的努力,加強水域灘涂的管理,確保水產品質量安全和產地環境安全,是促進漁業資源永續利用、改善生態環境、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
富錦市農業局
2018年11月23日